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已具备招采条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现决定采取挂网比选的方式确定服务单位,并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我公司将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参加比选申请的单位进行评审,择优选择中选人。
1.1 项目基本情况
1.1.1项目概况:为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评估事宜提供价值参考依据,需委托资产评估机构提供评估服务。
1.1.2比选范围: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
1.1.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项目编号:MTZC[2026]BX-03。
1.1.4项目地点:绵阳市。
1.1.5评估的价值时点:本次项目设定评估的价值时点为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2月31日、2027年12月31日。
1.1.6工作开展方式:评估工作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组织,并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资料。乙方应在收集到资料并完成现场勘查工作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并向甲方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1.2 服务期限及质量要求
1.2.1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1.2.2质量要求: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以合同约定的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和估算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确保评估结果客观、真实、准确,符合国资监管规定,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负法律责任。
1.3 资格要求
1.3.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2资质要求: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连续执业3年以上)。
1.3.3业绩要求: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不少于3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价值1亿元以上项目业绩)。
1.3.4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5信誉要求:未处于财政部及地方财政部门的禁业期。不存在限制投标的情形。
1.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1.4 获取比选文件
1.4.1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的申请人,携带:①有效的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等)②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须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到绵阳市涪城区涪城路76号绵投大厦1406室报名、获取比选文件,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1.4.2 比选申请人应按规定,在2026年2月5日17:00时前提交比选申请保证金12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比选申请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1.4.3报名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间为:从2026 年1月30日起至2026年2月3日的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3:00-17:00时,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1.5最高投标限价及报价要求
1.5.1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价总价247233.33元/年(详见明细表格),三年共计741699.99元。
序号 | 单位名称 | 不含税投标限价(元/年) | 备注 |
1 | 绵阳富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44700.00 | |
2 |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4500.00 | |
3 | 北京富乐山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23400.00 | |
4 | 绵阳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8400.00 | |
5 | 北京长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44100.00 | 由绵阳嘉创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
6 | 深圳长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52133.33 | 由绵阳嘉恒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
合计 | 247233.33 |
1.5.2 报价要求:报价唯一,一次性报价。报价为下浮比例,按照最高投标限价明细表格中各项价格统一下浮固定比例进行报价,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为不响应比选文件处理。
1.6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1.6.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6日9:30时。
1.6.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绵阳市涪城区涪城路76号508室。
1.6.3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方式为: 现场递交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38条要求送达的,其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1.7 发布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绵阳市人民政府、绵阳日报〔含绵阳新闻网涪江观察(客户端)〕、西蜀网、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布。
1.8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市涪城区涪城路76号
邮 编:621000
联 系 人:彭女士
联系电话:0816-2295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