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小区4 栋、6栋、8 栋房屋安全动态监测已具备招采条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现决定采取挂网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监测单位,并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谈判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谈判。我公司将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参加谈判申请的单位进行评审,择优选择中标人。
1.1 项目概况:
1.1.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1.2监测地点:绵阳市涪城区剑门路西段228号新华小区内。
1.1.3监测内容及频次:
1.1.3.1监测内容:
(1)主要动态监测设备调查:现场查看本项目的监测点位的设置情况,了解采用的设备类型、性能参数及监测点位的布置情况 。
(2)数据分析:通过对监测数据进行处理分析,结合工程现场实际情况,了解数据波动及变化的原因 。
(3)出具成果:根据房屋动态监测系统平台的数据,安装设备后第一年,每半个月以电子文档的方式出具一次房屋动态监测数据运行报告,安装设备后第二年及第三年,每一个月以电子文档的方式出具一次房屋动态监测数据运行报告,每年期满,乙方需向甲方提交盖章的纸质监测报告 。
1.1.3.2主要监测设备:
监测设备及安装工作由乙方负责。裂缝计不少于12个,倾角计不少于18个,其他材料设备及软件等按动态监测系统配置齐全,主要设备寿命年限不低于3年,监测任务结束后归属谈判人所有。
1.1.3.3监测频次(每年不少于下列次数):
(1)倾斜监测周期:第一年度前2个月每周数据采集一次,共8次,3-6月每20天采集一次,共6次,7-12月每月1次,共6次,第一年共计20次;第二、三年度倾斜监测每两个月采集1次,每年度共计6次 。
(2)裂缝监测周期:第一年度每月采集6次,共72次;第二、三年度裂缝监测为每月采集2次,每年度24次。对于每月多次采集的情况,乙方采集频次不得过于集中某一时段,应合理确定采集频次 。
1.1.3.4监测任务:
以经谈判人审核通过的《新华小区4栋、6栋、8栋房屋动态监测方案》为准。
1.1.4监测期限:暂定三年。
1.1.5谈判范围:新华小区4栋、6栋、8栋房屋动态监测服务内容、报价等。
1.3 资格要求:
1.3.1 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1.3.2 资质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3.2.1 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
1.3.2.2 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1.3.3 业绩要求:无。
1.3.4 财务要求:无。
1.3.5 信誉要求:不存在限制谈判申请的情形。
1.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申请。
1.3.7 各谈判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谈判申请,但可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1.3.8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1.4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4.1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谈判的申请人携带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1.3.2所要求的证件复印件
③1.3.8所要求的网页截图(如有)
④公司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所有证件的复印件须加盖谈判申请人鲜章,到绵阳市涪城区涪城路76号14楼1406室报名、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50元(扫码支付、售后不退)。
1.4.2 谈判申请人应按规定,在2025年11月6日17:00时前提交谈判申请保证金4000元(大写:肆仟元整)。谈判申请保证金必须通过谈判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1.4.3 报名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各谈判申请人报名时间为:从
2025年10月31日起至2025年11月4日的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3:00-17:00时,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1.5最高投标限价及报价要求:
1.5.1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价238506.24元,价格组成详见下表。
序号 | 项目 | 单价 | 暂定数量 | 最高投标限价 |
一、实物工作 | ||||
1 | 建筑物裂缝监测 | 9.2元 | 点位数:12个 监测频次:120次 | 13248元 |
2 | 建筑物倾斜监测 | 244元 | 点位数:18个 监测频次:32次 | 140544元 |
小计 | 153792元 | |||
二、材料费 | ||||
1 | 裂缝计 | 1480元 | 12只 | 17760元 |
2 | 倾角计 | 1520元 | 18台 | 27360元 |
3 | 电缆 | 3.2元 | 1800米 | 5760元 |
小计 | 50880元 | |||
三、技术工作 | ||||
1 | 服务费 | 153792元 | 22% | 33834.24元 |
合 计(一+二+三) | 238506.24元 | |||
1.5.2 报价要求:
1.5.2.1报价为固定下浮比例。共进行两轮报价(谈判申请文件中报价为第一轮报价,现场谈判后报价为第二轮报价),第一轮报价(下浮)应大于零,第二轮报价(下浮)不得低于或等于第一轮报价,否则作为不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处理。
1.5.2.2谈判申请人根据谈判人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及经验,在第一项(实物工作)和第二项(材料费)的单价基础上下浮一定比例进行报价,第一项(实物工作)和第二项(材料费)单价的下浮比例必须保持一致,否则作为不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处理。
1.5.2.3第三项(技术工作服务费)为下浮后的第一项(实物工作)总额的22%,不再下浮。
1.6 谈判申请文件递交:
1.6.1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7日9:30时。
1.6.2谈判申请文件递交地点:绵阳市涪城区涪城路76号508室。
1.6.3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第二章第36项要求送达的,其谈判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1.7 发布媒介:本次谈判公告在绵阳市人民政府(http://www.my.gov.cn)、绵阳日报〔含绵阳新闻网(http://www.myrb.net)、涪江观察(客户端)〕、西蜀网(http://www.xishu365.com)、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gzw.my.gov.cn)、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mtkg.cn)公布。
1.8 联系方式:
谈 判 人: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绵阳市涪城区涪城路76号
邮 编: 621000
联 系 人: 罗女士
联系电话: 0816-2295563